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大就业观念,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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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
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加强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重点行业领域,推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服务业发展促就业行动,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
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健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帮扶机制,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
推动财政、货币、产业、消费、投资、贸易、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协同发力,着力拓宽就业渠道。

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优先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和项目。
强化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支持经济大省发挥稳就业扩就业“挑大梁”作用,提高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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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施策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推进青年就业实训,拓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渠道。
完善就业服务支持体系,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实名服务,对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强化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
畅通农民工外出务工与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强化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协同,加强劳务品牌培育与建设,稳定务工规模。
加力实施以工代赈,广泛吸纳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参加工程建设。

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持续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确保不发生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
深化实施家政劳务对接行动,引导更多农村劳动力到家政领域就业增收。
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对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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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精准高效的
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服务体系,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有效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
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将基层就业公共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
科学规划就业服务网点布局,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职业指导工作室、“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和农民工服务站点建设。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机制,推行直播带岗、远程面试,加强岗位定向投放。
完善全国就业信息资源库,建设“中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就业政策和服务,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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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自主创业
及灵活就业保障体系
优化创业服务供给,发挥市场化服务机构作用,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形成“产业—孵化—反哺”良性循环。
强化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联动支持,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分类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发放、场地支持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

做强马兰花创业培训项目,加强创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师资队伍建设。
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资源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功能化便捷化零工驿站,打造零工市场公共服务综合体。
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统计分析。
5
加强统一规范的
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持续完善市场供求、价格、匹配、流动等核心机制及配套运行规则。
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法规制度,推行人力资源市场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制定行业标准与自律公约。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小微企业劳动关系事务托管等公益服务。
强化现代化产业体系人力资源服务支撑,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扩容提质,强化就业服务和产业人才配置功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建设。
办好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