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7号)要求,紧紧抓住当前高校毕业生求职关键期,现将《贵州省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印发各高校,请按照专项方案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力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附件:贵州省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
联系人及电话:吴松席 0851-86812656
詹 鑫 0851-86812656
电子信箱:554939010@qq.com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贵州省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7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制定我省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民服务办实事 聚力增效促就业
二、活动目标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通过开展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全力落实政策性岗位,积极开拓市场化岗位,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增强就业工作实效,全力促进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7日至23 日
四、活动组织
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由教育部主办,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及全省71所普通高等学校协同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启动仪式。积极参加教育部召开的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成立大会。组织全省各高校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工作人员通过“24365 互联网+就业指导”平台积极收看就业促进周启动仪式。
(二)开展系列招聘活动。积极参加教育部5月17日举办的“24365 校园招聘服务”百日招聘行动,做好组织宣传推送工作。就业促进周期间,举办贵州省教育厅2021年“不负春华 就业远航”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综合招聘会,与省国资委联合举办“国聘行动促就业 喜迎建党一百年 ”2021年度贵州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会,与省残联联合举办2021年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双选会活动,力争与省大数据局、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举办1-2场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或线下专场招聘会。压实各高校责任,就业促进周期间,各高校每天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招聘会。
(三)举行校企供需对接会议。组织各高校积极参加教育部举办的“重点领域人才供需对接大会”,组织不少于20所高校(地方本科院校10所,高职高专院校10所)参与“中小企业人才供需网络对接大会”等活动。就业促进周期间,全省71所高校每校至少要举办一场校企供需对接会,推动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人才招聘合作协议、共建就业实习基地等。
(四)开展“逐梦青春”就业育人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各高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行动及“24365 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促进周期间,深入6所高校开展以大学生征兵、就业政策形势讲座、就业统计业务等为主题的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各高校要围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专家讲座、党团组织活动、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毕业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要认真开展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结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本校就业促进周工作方案,确保就业促进周就业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各校就业促进周专项方案于2021 年5月14 日(星期五)17:00 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就业办备案。各高校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序、平稳进行。
(二)深挖资源。各高校要切实发挥统筹作用,积极动员社会招聘机构、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挖掘市场化就业岗位资源,为2021 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丰富优质的就业岗位信息。
(三)精心组织。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就业促进周的宣传工作,在制作宣传材料时使用就业促进周统一标识。要会同各级各类媒体,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就业促进周活动,扩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参与面。
(四)做好总结。各高校要及时总结就业促进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千方百计促进本校毕业生就业。要及时汇总统计就业促进周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每天16:00 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就业办。
联系人及电话:吴松席 0851-8681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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